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高校辅导员新质思政能力,夯实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队伍支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就做好此次培训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全球人工智能新进展、新趋势以及赋能教育新举措、新经验,积极应对新技术变革,全面提升辅导员对人工智能的趋势感知力、技术理解力、实践创新力、伦理判断力,为人工智能时代高质量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新动能。
二、参训对象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三、培训安排
5月7日—9日,集中收看视频课程,培训地点为建德楼202报告厅。具体安排如下:
5月7日上午:开班仪式、专题报告 09:00-11:15
5月7日下午:专题报告 14:00-17:10
5月8日下午:专题报告、案例交流 14:30-17:10
5月9日上午:专题报告、结业仪式 09:00-11:40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以学院为单位做好考勤工作,确实不能参加培训的,需经二级学院同意后向党委学生工作部请假。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进行集中补训,于5月28日—30日通过大数据赋能平台观看课程回放。
(二)培训期间,以小组为单位组织开展专题研讨,研讨分组以学院为单位,研讨地点自定。研讨主题包括:
1.对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的意见建议。
2.如何提升人工智能时代高校辅导员新质思政能力。
3.人工智能时代高校辅导员的作用发挥。
(三)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要及时进行培训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培训总结请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16日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培训期间,参训学员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有关信息,不公开讨论。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6日